在以下温度条件下,衡器装置应能满足允差要求:
1.1如果衡器装置上未标,则其温度范围应是:
10CC-400C(140F-1040F)
1.2如果该衡器装置的温度范围已有规定,其温度范围至少应为30C(540F)。
1.3温度对零(空)载平衡的影响
零载荷指示的变化在温度每改变5℃时应不超过1个分度值。
1.4工作温度:在达到准确称量所需的工作温度和稳定的零点平衡条件之前,指示或记录单元应不显示或不记录有用的值。
2气压:在整个95kPa。105kPa的范围内,lkPa气压变化所引起的零点示值变化应不超过1个分度值。